【通知】关于进行2020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及派遣信息(最终版)核对的通知

2020年6月24日   点击人次: 7451   

各学院:

为保证2020届毕业生派遣信息的准确性,现将2020届毕业生已经填报的就业信息和派遣信息等材料下发,请各学院组织核查,进一步确认就业信息和派遣信息的准确性。

生源数据及派遣数据的准确与否关系到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为了保证派遣信息的准确,请各学院要求毕业生仔细核对纸质版中每一项内容,任何一个字符都不能出现错误,如自己觉得有错误,请用红色中性笔在纸质版上修改,毕业生及辅导员必须签名确认。现将特别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核对内容:专业、学历、姓名、性别、生源所在地、学制、所在班级、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签往单位所在地 。

2、生源地、单位所在地要精确到区县一级(三级),系统显示时为区级会显示为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为县级的时候会显示为某某省某某县,为正常现象无需修改。

3、生源地在表格中没有错误的,我们正常按照教育部系统要求的派遣信息派遣,如有异议请提供当地人才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西安市区县生源落户西安、西咸新区全部报到证抬头为“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派至户口所在区(县)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落户西安、西咸新区生源在核对表中注明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渭南市、铜川市、商洛市生源毕业生,派至上述市所属的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咸阳市、延安市、韩城市、神木市等市生源毕业生,派至上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杨凌示范区派遣至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宝鸡市生源非师范类毕业生派至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外省生源派回生源地的,请通过就业系统查看自己的报到证信息及档案信息,联系当地人设部门确认报到证抬头是否正确,确认系统与纸质版各项信息均无误,如与系统不符,请提供相关部门截图或自行书面说明交至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转交就业中心修改。

5、西安市所有的单位国企、私企,派往单位的报到证均为单位名称。私企单位原则上全部派回生源地,按照2020年相关政策,取消提前去人才中心盖章,就业中心无法通过就业材料判别,请特别注意是否派往单位,如果派往单位的报到证抬头为单位名称,档案派至相关人才服务中心,请用红笔标明人才中心名称。外省外市请咨询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报,可能为单位名称也可能为所在单位托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国内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因不需要签发报到证所以无报到证信息。国内考取非全日制研究生正常按照派回生源地或单位所在地处理非全日制升学请在备注中注明非全日制

7、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户档关系可保留在就读学校一至三年(自毕业当年7月1日起算),原则上与毕业生服务西部时间相同,暂不办理就业手续,服务期满后一年内由学校负责办理相应手续。请在核对表中备注“保留档案**年”,并与就业中心签订毕业生档案保存协议。

8、暂缓就业毕业生,请在表格中按照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应征入伍、 暂不就业、拟升学、拟出国出境”八类填写。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20届毕业生,可向毕业学校申请将户档关系在学校保管两年。毕业生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学校按要求签发报到证,并将其户档关系做相应转出;毕业生两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两年后学校将其户档关系转寄至生源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户档关系保存学校的毕业生请联系辅导员填写“离校毕业生档案留存申请表”,此项工作请在6月28日之前完成,否则视同不保留档案在学校全部派出。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