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应届毕业生西安市直通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年5月20日   点击人次: 5050   

各学院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各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文件规定,2024年度驻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由学校统一申请上报,认定通过后,可获得“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证书”,后续持人才分类评价认定确认证书享受西安市人才配套相关政策。

为确保我校2024届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6月11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人员范围

已签约西安市就业单位的我校2024届毕业生

三、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2024年直通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统一申报”的原则。申报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上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人才分类评价所需材料如下:

1.《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

由学生本人填写《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附件1),经本人签字确认学院用印扫描学生电子免冠照片(不超过500K)jpg或png格式上传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管理系统;

2.将学院学生信息汇总后填写《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申请名单》电子版(Excel版)(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

3.就业材料复印件

.温馨提示:

1.附件1、附件2所填内容需保持一致,带星号的为必填项。

2.我校毕业生申报人才类别

硕士生:申报“实用储备人才“,评价依据:硕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本科生:申报“实用储备人才“,评价依据:学士学位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3.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证书需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

查询方式:进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ahrss.xa.gov.cn/),选择“网上服务“中”单位服务“项进入”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管理系统”,在评价确认信息查询处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查询;

打印方式:进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xahrss.xa.gov.cn/),选择“网上服务“中”个人服务“项,搜索“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证书下载”进行登录及下载打印。

、其他说明

1.毕业生离校前,可通过学校集中申报;毕业离校后,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认定。

2.人才分类评价认定成功后,毕业生可在西安市政府、西安市人社局的网站查询相关政策,享受西安市住房补贴及其他购房、住房相关政策。

、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工作的宣传、动员、材料收集与审核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按时申请、确保毕业生所交材料符合要求。

2.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时申请,并认真检查申请填报信息,确保信息无误。

3.请各学院6月11日前将学生填写的《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附件1)、学生电子免冠照片、《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申请名单》电子版(Excel版)(附件2)汇总并检查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4日。

 

附件1《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

附件2《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分类评价申请名单》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45月20